沈時安依然是查不到那個人的任何信息。
不過他也不急。
他知道自己遲早會和那人坐上談判桌。
他沒有親自去碼頭簽單,而是吩咐另一個臨時調(diào)度員,把那箱“多出來”的貨直接交給物流公司,流程照舊走私人寄件。
和陳添福不同的是,他不遮不掩。
快遞底單堂而皇之蓋了章,發(fā)票撕了一半,照舊填上了那個澳大利亞地址。
這一切做得g凈利索,沒有一絲慌亂。
他沒有動用一個外人,也沒有打電話給任何人。
該留的痕跡都留著,不該留下的,早在陳添福Si后那一天,就被他親手燒成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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