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這里,韓興宇低聲道:“那4期一千六百多萬的出場費就當(dāng)這首歌的版權(quán)使用費了。這樣我好往上報?!?br>
“嘶”
一千六百萬買一首歌的使用權(quán)。
方澈也是從來沒有聽過。
而且還送一張歌王踢館券。
然而韓興宇的話還沒說完:“而且我想了,兩個導(dǎo)師不夠,你們公司旗下不是剛簽了一個李玉嗎?我可以讓他來替代你當(dāng)?shù)谌粚?dǎo)師。”
“登峰以合作方的身份出現(xiàn)在這個節(jié)目里,最后李玉可以帶走兩個素人簽約登峰。這樣下來,其實在感官上,你比趙豫周他們這些導(dǎo)師,級別還要高?!?br>
說完之后韓興宇看著方澈:“你看這樣夠不夠?”
方澈人都傻了。
你這么感動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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