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這也無意間養(yǎng)成了李記無法無天的性格,認為遇到任何麻煩,只要搬出李銘的名字就能輕松解決。
可惜李銘從未教過他一個道理,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。
李記三生有幸,頭一次撞鬼就撞到一個連鬼都會畏懼的瘋子。
“別誤會,就和你們一時興起想要凌辱那個女孩一樣,我也是一時心血來潮才想殺你們的喔?!庇鶙n把玩著匕首,手腕俐落翻轉,在李記有所反應前一刀扎上了他的大腿,“畢竟人都是被慾望驅使而活的生物嘛,你一定能理解我的對吧?”
瘋子,這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!
“呃啊啊啊啊啊──”這刀刺得很深,傷可見骨,虛弱的李記只能徒勞地按著傷口,躺在地上發(fā)出瀕死野獸的哀鳴。
“只不過呢,既然知道你是李銘視若珍寶的弟弟,那我可就得換一套作法了?!?br>
似是嫌李記傷得還不夠重,御梟撐著下巴,神態(tài)自若地又往男人的小腹捅了一刀,“李銘他啊,曾和其他人一起聯(lián)手傷害我可愛的崽子,還把我那崽子給整到精神崩潰,我是真的很不爽喔,沒想到在我沉睡的期間,竟然連些阿貓阿狗都能肆意欺負我的孩子。”
李記已經疼得連叫聲都喊不出來了,大量的失血令他的臉色變得蒼白無比。他能清楚地感覺到,他的生命正在隨著血液流出他的身體。
“所以在王傅川揍了那孩子一拳後,我便決定要將他們全部殺光,至於你的哥哥嘛,別擔心,很快就輪到他了。”
御梟半蹲起身,面朝面地,一手攥住李記的頭發(fā),將他整個人往自己的方向拽。李記的上半身因此被扯離地面,被迫彎腰坐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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