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共和國站穩(wěn)腳步後,沈凡做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跟那些曾經(jīng)欺負清朝的外國算賬——要把清末簽的不平等條約廢掉,把被搶的土地、錢和權(quán)利都拿回來。這不是y拼蠻g,而是靠著新國家的實力,一步跟外國掰手腕。
一、先盤點:把清朝簽的「虧條約」列清楚
沈凡先讓外交司和密探組一起,把清末幾十年跟外國簽的條約都找出來,一條一條捋明白:哪些是割地的b如香港、澳門、膠州灣,哪些是賠錢的b如《辛丑條約》賠的4.5億兩白銀,哪些是讓外國占了特權(quán)的例如洋人在華有「治外法權(quán)」-犯了法中國管不了,還有「協(xié)定關(guān)稅」-中國自己定不了進出口稅。
這些條約,每一條都像cHa在華夏身上的刀子。沈凡把這些條約整理成《華夏待收回權(quán)益清單》,印了成千上萬份,貼在全國各地的五行堂、學(xué)堂和集市上。百姓們一看就炸了:“原來清朝跟外國簽了這麼窩囊的條約!”“咱們新國家必須把這些拿回來!”
全國百姓的怒火和支持,成了沈凡跟外國談判的最大底氣──他要讓外國知道,這不是他一個人的意思,是整個華夏國民的要求。
二、第一步:先拿「治外法權(quán)」開刀
最讓百姓憋屈的,就是洋人在華的「治外法權(quán)」。有一次,一個英國商人在上海欺負中國商販,把人打傷了,卻因為有治外法權(quán),中國官管不了,只能看著他囂張離開。這事傳到北平,沈凡當下決定??:先從治外法權(quán)下手。
他讓外交司給英國、法國、美國等十幾個有治外法權(quán)的國家發(fā)照會,態(tài)度很明確:“現(xiàn)在的華夏不是以前的清朝,外國人在我們這兒犯了法,必須按華夏的法律處理,治外法權(quán)從今天起作廢?!?br>
外國一開始根本不當回事,英國領(lǐng)事還囂張地說:“這是之前跟清朝簽的條約,你們說了不算!”
沈凡沒跟他們廢話,直接做了兩件事:
抓了犯法的洋人:正好有個法國傳教士在山東強占百姓的地,沈凡下令讓當?shù)孛駡F把他抓起來,按華夏的《土地法》審判,最後判他歸還土地,還要賠償百姓的損失。法國領(lǐng)事館來鬧,沈凡讓士兵把領(lǐng)事館圍了,說:“要么認我們的判決,要么你們的人就一直關(guān)著?!?br>
斷了他們的「後路」:華夏的鐵路網(wǎng)和商道已經(jīng)通了,外國商人的貨物都要靠華夏的鐵路運輸、靠華夏的港口卸貨。沈凡下令,凡是不承認廢除治外法權(quán)的國家,他們的貨物一律不準進華夏的港口,也不準用華夏的鐵路。
外國商人急了,紛紛給本國政府施壓:「再跟華夏鬧,我們的生意就全h了!」沒過一個月,英國、法國先服軟,承認廢除治外法權(quán);其他國家見勢不妙,也跟著簽了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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