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休息,這事情是有講究的,有的是避風(fēng)頭,有的則是老板開人的前奏,98年的時候,雖然有《勞動法》,但真正講這個的公司可沒有幾家,至少我知道的不多,而我這一回,按照泰哥目前的這個態(tài)度,我感覺自己很有可能是后者。
而且休息的話,我只能夠拿基本的最低工資,在經(jīng)濟(jì)上這一塊,我損失也很大。
不過我不敢跟這個喜怒無常的臺灣老板討價還價,低頭說哦。
離開了公司之后,我不斷安慰自己,說這一年多來東奔西跑,連過年都是在駐廠,沒得休息一天,現(xiàn)在得了個機(jī)會,就好好睡幾天,結(jié)果睡了兩天,我就耐不住了,思前想后,打電話給老金,結(jié)果一直打不通,又打電話給公司的同事小劉,小劉告訴我泰哥發(fā)話了,讓我安心在家待著,隨傳隨到,哪兒也別去。
畢竟我可是在局子里掛了號的人。
我那個時候,就像熱鍋上的螞蟻,完全是待不住了,又不得不強(qiáng)行按耐住心頭的煩躁,那種滋味,甭提多難受了。
沒曾想第三天的夜里,我在村口明珠廣場大排檔喝悶酒的時候,老金打了電話過來。
他告訴我,說這兩天忙,手機(jī)一直沒電,剛剛才想起給我打電話。
他跟我說,事情辦妥了,單也簽成了,讓我放下心來,回頭他再跟泰哥求求情就行了,沒事的……
我聽了很是高興,到底是老銷售,這種單都能夠簽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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